通知公告
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4年秋季学期高中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
开学后各校要通过宣传栏、QQ群、微信群、家长会和班会等渠道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提高家长和学生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指导贫困学生申请资助,以防应助未助。
二、严格执行资助申请流程
各校要在开学后按照程序逐步完成助学金、免学费、免书本费住宿费等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公示等工作,申请材料要按要求整理归档,并及时将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审核。对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杂)费,不得“先收后退”,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三、提升精准资助水平
各校要加强学生学籍信息审核,核查学生在校情况,不符合在籍在校要求的,不予资助。要充分利用安徽省建档立卡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识别特殊群体学生,提高精准资助水平,确保应助尽助。
1.要在系统开放后两周内将所有学生信息录入安徽省建档立卡系统,以便及时、准确识别出安徽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识别省内和省外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的特殊群体学生要在“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情况查看”栏目填写原因,并留存佐证材料。
四、规范资金发放
资助对象确定后,要及时收集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并于1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发放资助资金。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的银行卡优先选择学生本人社保卡,不得使用现金发放,打卡后及时核对银行反馈的打卡记录,失败的要安排补打,打卡成功后请学生签字确认,不得违规截留补助资金。
五、及时完成资助系统上报
各校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徽省建档立卡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工作,将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应资助项目,社会资助请各校每年至少录入一条。
联系方式:QQ群314910902 电话80553-791165
芜湖市湾沚区教育局
2024年9月5日